大腸癌是國內癌症十大死因第三位,隨著台灣人的生活環境逐漸西化(過多高脂肪食物、蔬果及含高纖維食物減少,缺乏適當運動、生活緊張焦慮等),大腸癌罹病率近10年來呈倍數成長。根據多家醫院調查結果顯示,台灣人近五年來潛血反應陽性比率成長一倍,這其中有些人是罹患早期大腸癌。
西元2004年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分析國內29家醫院新診斷的6400名結腸直腸癌病人,發現病人平均年齡約65歲,男性佔五成七,診斷時的期別多數已是晚期的第二、三期,早期癌比例只佔一成多,相較於美國早期癌的二成九,台灣的大腸癌發現得較晚。國健局2004年起對中年民眾進行糞便潛血檢查,在超過46萬接受篩檢的人中,發現近七千八百名的瘜肉個案,有七百多名確認罹癌,其中接近三成是第一期,顯示篩檢可早期發現大腸癌。
奇美醫院肝膽胃腸科 陳志州主任表示,大腸癌在發生的早期並沒有明顯症狀,若等到排便習慣改變、血便、體重下降等大腸癌症狀出現時才檢查,往往已是癌症後期了。要想早期發現與治療,則需定期篩檢,大腸癌如能早期發現,經適當治療五年以上存活率可以超過8成。
陳志州主任指出,大腸癌篩檢是希望從一般沒有任何徵狀的群眾之中,找出比較可能發生大腸癌的人,接受進一步的檢查和追蹤,如果是已經有徵狀的人,則不論年齡,都必須接受進一步的檢查以早期發現大腸癌。
■ 誰需要接受大腸癌篩檢?
大腸癌多發生在50歲以後,所以50歲以上無症狀的人,都需要定期篩檢。此外,小於50歲並且較可能罹患有大腸癌的人(高風險群),也應接受大腸癌篩檢。
■ 哪些小於50歲的人較有可能罹患大腸癌?
1.曾有大腸瘜肉的人,而且瘜肉上皮細胞已具有癌變潛力者,視瘜肉數量與大小不同,於一至三年內,複檢大腸鏡。
2.大腸癌病人的一等血親,如父母、兄弟姊妹、或子女,則建議從四十歲開始,每五年檢查大腸鏡一次。如果一等血親在四十歲以前就罹患大腸癌,則建議比病人診斷的年齡提前五年開始,每五年檢查一次大腸鏡。
3.家族中有多位親屬都罹患大腸癌,而且診斷的年齡比較年輕,建議從二十一歲開始,每二年檢查一次大腸鏡;從四十歲開始,每年檢查一次大腸鏡。
4.有「家族性腺瘤瘜肉症」的家族史,則最好從青春期(十二歲至十四歲左右)開始,每年檢查乙狀結腸鏡。萬一發現罹患家族性腺瘤瘜肉症,因為將來發生大腸癌的比率非常高,可考慮及早切除所有的結腸和直腸。
5.已經罹患大腸癌的個人,經手術切除大腸癌治療之後,每年應接受大腸鏡檢查一次。
6.對於有「潰瘍性結腸炎」或「克隆氏症」病人,發炎範圍為全部大腸,罹病時間超過八年的病人,應每年或每兩年檢查大腸鏡一次。至於發炎範圍局限於左側大腸的病人,應在發現超過十五年後,每年或每兩年檢查大腸鏡一次。
7.曾經罹患乳房、卵巢或是子宮方面癌症的女性,在一生之中,大約有六分之一的機會罹患大腸癌。所以應該從四十歲開始,每三至五年檢查大腸鏡一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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