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鹽過其實!北市食鹽3成5誇大不實
【中時健康 楊格非/台北報導】2010.01.19

  「億年之鹽、純淨無污染」,這廣告詞似乎太超過了吧!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抽驗22件「食鹽」產品,檢驗結果均符合衛生標準。但其中7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,部分產品打著「億年之鹽、純淨無污染」、「100%天然無污染」宣傳,遭開單告發。

  北市衛生局簡任技正兼代藥食處處長姜郁美表示,7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中,有3件為台北市業者,已依程序調查完成並處辦在案。另4件為外縣市業者,則移請所轄衛生局依權責辦理。

  台北市衛生局依照衛生署公告食鹽衛生標準中重金屬限量(砷0.2ppm、銅2ppm、鉛2ppm、鎘0.2ppm、汞0.1ppm)進行檢驗。本次共抽驗22件食鹽產品,20件抽自大賣場,2件抽自市內釣蝦場,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。

  此外,針對產品標示查核結果,共7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,總項目計8件次(因有重複事項),其中以「營養宣稱不符」4件次最多。依據市售包裝食品營養規範,食鹽屬於調味料,不可以宣稱營養。


  另外,標示涉及誇大、不實、易生誤解的個案共3件次,其情節為標示「億年之鹽、純淨無污染」、「100%天然無污染」。標示不全者計1件次,為品名「減鈉鹽」,事實上,國內並無「減鈉」基準質或比值。


  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,以上情形可處台臺幣3萬元以上、15萬元以下罰鍰。標示涉誇大不實可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、20萬元以下罰鍰,且產品應限期回收改正,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。


  姜郁美強調,攝取過量食鹽,容易導致血壓升高,增加罹患心血管疾病的風險,一般成年人每日攝取食鹽量不超過6 公克。建議民眾,烹調食物時減少使用食鹽,及減少使用高鹽分的調味醬料,例如豉油、雞精等。


  再者,減少進食含鹽量較高的快餐,以及其他加工食品,如罐頭食品、醃製肉類、加鹽果仁、薯片等食品。並慎用低鈉代鹽產品,攝取過量的鉀會影響健康,尤其對患有腎病、高血壓或心臟疾病的人士影響相當大。


  姜郁美呼籲民眾,選購食用鹽時,除考慮功能、價格外,應仔細查看外包裝標示,確認產地,且注意鈉攝取量,以免食用過量造成身體的負擔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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