藝人在大專院校讀十一年還不畢業,他們不是為學習、而是要逃避兵役,挑戰整個終身學習制度,他們已是教育史上的罪人。


而收容這些藝人的大專院校也有責任,明明有工具可以避免部份藝人以讀書逃避兵役,卻沒有任何作為,應被譴責。


教育部放任這種情形長期存在而沒有任何改進作為,更是明顯失職。


 


為鼓勵國人終身學習,《補習及進修教育法》未規定讀大專院校進修部有修業年限,主要是讓想進修者隨時有管道讀書,活到老、學到老。


這種規定原本就寬鬆,於是成為藝人逃避兵役的漏洞,始料未及。


藝人藉讀二技或二專進修部來逃避兵役是弊病,但教育部認為,不管是修改《補習及進修教育法》或訂定各學制的最長修業年限,


都可能傷害國人終身學習,非同小可。


藝人逃避兵役的學校集中在東南科技大學、醒吾技術學院等校。


東南科大副校長李清吟說:「藝人不應將學校當成逃避兵役的避風港。」但東南科大也應自問,是否曾努力阻止藝人逃避兵役?


 


大專院校有很多防範方式,卻什麼都不做,還將漏洞開得好大,讓藝人「呷好鬥相報」,紛紛進來逃兵役。


學校只要在學則上做一些規定,譬如訂出每學期修習最少學分數及成績太差就退學等規定,問題就解決一大半。


同樣的,藝人逃兵役情形非始自今日,但教育部長期坐視,任令學校與學生破壞教育法制,卻沒有想到補洞防漏,


一句「修改辦法,非同小可」,就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。


藝人是公眾人物,影響力不可小看,部份藝人卻無所不用其極逃避兵役,甚至傷害整個終身學習制度。


藝人、學校、教育部的表現都要不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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