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《科學發現報》報道,美國癌症研究院斯凱茲金教授認為,食物抗癌研究幾乎都沒有定論,廠家若在產品上加注抗癌功效,可能會吃官司。一種食物是否抗癌,可能需要七八年的研究。現在說食物能抗癌,還缺乏明顯證據。
中國抗癌協會秘書長張宗衛認為,“抗癌食品”這個概念之所以出現,是人們對科研成果斷章取義了。醫學家會研究自然界中各種物質,看看它們對癌細胞有沒有作用。如果可能有作用,再提純進行下一步試驗。如果反復試驗驗證有用,就可以考慮將其制成藥物了。這些物質有不少都來自於人們的食物,因此被斷章取義,認為某種食物就有抗癌作用。


有人可能會問,如果某種食物中有抗癌物質,那不就是“抗癌食品”嗎?其實不然,就像某些蔬菜裏確實含有能降血壓的物質,但降血壓物質的含量非常少,每天至少得吃好幾斤,而且作用輕微。


張宗衛指出,現在很多人想靠天天吃抗癌食品預防癌症,這種做法是不科學的,抗癌不能寄望於食物。這是因為:第一,避免感染與癌症明確相關的病毒、細菌,不接觸致癌化學物質才能減少患癌的可能性。第二,大多數癌症的發病原因不是單一的,沒有一個必然的致癌因素。


那麼,到底該怎麼看待飲食和癌症之間的關系呢?張宗衛認為,合理飲食才是防癌之道,盡管抗癌不能寄望於多吃某種食物,但均衡飲食對於強身健體、抗癌防癌有說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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