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抽驗傳統市場、攤販及餐飲店等豆類製品的防腐劑、過氧化氫等食品添加物,85件中有27件不符規定,不合格率31.8%;其中以豆腐不合格率最高,抽驗37件就有18件不合格,不合格率近5成,幾乎每2件就有1件不合格。
  
  衛生局指出,此次抽驗豆腐37件、豆漿10件、豆干豆皮類37件以及麵輪1件,85件中有27件不符規定,以豆腐產品不合格率48.6%最高,有18件不合格(13件豆腐/傳統豆腐/板豆腐/凍豆腐、2件嫩豆腐、3件油豆腐),其中17件違規添加苯甲酸、1件違規添加己二烯酸。
  
  豆漿有2件違規添加苯甲酸,不合格率20%;豆干豆皮類產品檢出7件不合格,其中1件豆干苯甲酸超量、2件豆干及2件干絲殘留過氧化氫、2件干絲苯甲酸超量並殘留過氧化氫,不合格率18.9%。
  
  衛生局表示,經追蹤不合格產品來源,7件為北市,16件為外縣市,另有4件無法交代來源或提不出進貨證明,除繼續追查來源,若調查違規屬實,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處新台幣3 至 15萬元罰鍰。
  
  依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規定,苯甲酸可用於「豆皮豆干類」產品(以大豆為主原料,經由加工製成之產品,傳統市場販賣之方豆干、豆干丁、豆干絲、豆皮、豆包、素雞等以及經過調味之完整包裝的休閒豆干食品),用量不得超過0.6 g/kg,但不得使用於豆腐產品(包括板豆腐、凍豆腐、臭豆腐及油豆腐等)。
  
  過氧化氫(H2O2),俗稱雙氧水,可作為食品殺菌劑,具有漂白、防腐效果、使食品有Q感等用途,一般常使用於魚肉煉製品(魚丸、魚板、甜不辣及花枝丸)及豆類製品(豆腐、豆干、干絲、麵腸)等食品,依規定食品中不得殘留,亦不得使用於麵粉及其製品。
  
  過氧化氫食用多了可能引起頭痛、嘔吐等症狀或造成皮膚、眼睛及腸胃道的腐蝕性傷害,民眾於烹調前可用水浸泡40分鐘,讓防腐劑、過氧化氫釋出,並倒掉浸泡水,多加沖洗;或煮熟食物時不加蓋,使防腐劑、過氧化氫隨水蒸氣揮發;都可減少防腐劑、過氧化氫的殘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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