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代因果故事:【史上最離奇的殺人案】


 



1994 年美國報界評選出十大最離奇的新聞,其中一件新聞是這樣的:這一年的 3 月 23 日,紐約警察總局的法醫檢查了一具屍體,得出結論:此人死於頭部槍擊。
 

死者名叫羅納德·奧普斯,從他留下的遺書中得知,他本來是想從一棟十層高的樓的頂部跳下自殺的。然而,當他跳樓後身子經過第九層樓前時,一顆子彈從窗戶裡射出,將他當場打死。
 
警方經過調查發現,死者和開槍的人都不知道這樣一個情況——當時八樓正在施工,工人們在那裡剛裝了一張安全網,也就是說羅納德·奧普斯如果不是被槍擊而亡,他的自殺計劃其實是不能如願的。
 
然而根據法律,一般說來一個人如果實施有計劃的自殺並且最終身亡了;即使自殺過程發生變化未能如自殺者所願,那麼依法也應該認定這個人是自殺。
 
可是,當警方對九樓射出的子彈進行調查後,案子的性質又有了變化。
 
當時,九樓的一對老夫妻發生了口角,正在吵架。老先生拿出了一把槍,恐嚇老太太;後來又扣動了扳機,但是子彈沒有打中老太太,而是從窗戶飛了出去,擊中了羅納德·奧普斯。
 
根據法律,一個人如果想殺甲,卻錯殺了乙;那麼仍然應該判這個人,對乙犯了殺人罪。因此,此案應該是一樁他殺案。
 
當老先生面臨殺人罪的指控時,老先生和老太太都一致表示,他們倆當時都以為槍裡面是沒有子彈的。老先生解釋說:用沒有裝子彈的槍恐嚇老太太,是他許多年以來與老伴爭吵時一直有的一種做法;他沒有殺害老伴的意圖。如果老兩口的話屬實,那麼這就是一起誤殺的案子。
 
問題的關鍵就是子彈,是在什麼情況下由什麼人裝進去的?警方在調查中,找到了一名證人;這名證人證明在案發六周之前,親眼看到這對老夫妻的兒子往這把槍裡面裝了子彈。
 
警方從更深入的調查中得知,因為老太太決定停止給成年的兒子經濟支持,這個兒子懷恨在心,起了殺意。他知道他的父親有用槍恐嚇老太太的習慣,所以就給槍裝了子彈,希望借父親之手殺了母親。
 
既然這個兒子明知給槍裝子彈會有什麼樣的後果,那麼即使他沒有親自扣動扳機,他也應該被指控犯了殺人罪。
 
所以,此案就成了老夫妻的兒子,對羅納德·奧普斯犯下了殺人罪。
 
但是,峰迴路轉!警方在進一步調查後又發現,這對老夫妻的兒子其實就是死者羅納德·奧普斯本人。
 
他由於借刀殺人之計一直沒有得逞,心生沮喪。於是,在 1994 年 3 月 23 日這一天,他決定從十層高的樓頂跳樓自殺,然而卻被從九樓窗戶射出的子彈打死了。
 
也就是說,羅納德·奧普斯自己殺了自己。所以此案最後,仍被認定為是一樁自殺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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